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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扬民主精神 选举职工代表

作者:  来源:通惠集团公司 陈俐杉  发布时间:2015-01-16 

1月13日,集团公司机关分会召开机关工会职工代表大会,按照《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履行民主程序,选举出集团公司机关分会职工代表。参会的职工共有47人。会议由集团公司工会机关分会主席杨静娜主持。

根据《鄂尔多斯市通惠供热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和名额分配方案的通知》(鄂通集司发〔2015〕4号),会议实行差额选举,从19名代表候选人中选举产生了17名正式职工代表。

17名代表中,少数民族职工占5%,女职工占59%,大专以上学历职工占94%(研究生学历职工1人)。职工代表都是经过民主投票选举产生的,具有一定科学文化素质,能够充分反映职工意愿,维护职工权益的优秀职工代表。坚信他们能够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履行代表义务,公正行使代表权力,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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