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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通惠供热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的权力和义务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07 

职工代表的权利

1.在集团公司职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与讨论集团公司的有关重大决策和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3.有权参加集团公司职代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巡视检查活动,对集团公司职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以及其他民主管理活动。

4.评议、监督集团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

5.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考察、培训、学习等活动。

职工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思想素质、技术业务水平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2.密切联系群众,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切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3.积极宣传、认真执行集团公司职代会的决议,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完成集团公司职代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4.关心集团公司发展,正确处理政府、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为集团公司发展献计献策。

5.支持集团公司依法行使职权,维护集团公司权威和形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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