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有效遏制消费领域“霸王条款”,康巴什新区工商分局在新区范围内积极开展了合同格式条款和“霸王条款”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规范和谐的市场消费环境。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以合同行政监管和指导为切入点,以企业合同备案和纠错为着眼点,以整治合同格式条款和“霸王条款”为工作落脚点。重点对供水、供热、银行、电信、旅游、快递、保险、物业、家装等消费者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行业企业正在使用的合同格式条款和“霸王条款”内容。主要检查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的权利等三类违法行为。同时要求企业对使用格式合同的基本情况进行自检自查。
突出重点环节,确保监管到位。把群众投诉多、关注多的重点、热点行业作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采取宣传与教育、规范与警示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格式合同监管力度,确保格式合同条款合法有效。
创新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能。从规范合同档案,健全合同制度着手,通过引导企业对自己制定的格式合同条款进行自查清理,督促企业对违法合同进行整改。
强化合同备案制度,加大格式合同监管力度。在备案审查中,要求格式合同文本中的条款不得含有免除或部分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或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拟定对方放弃权利、限制对方寻求法律救济的途径等内容。对不符合要求的格式合同文本、“霸王条款”向相关企业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提出修改意见,要求企业予以修订。
强化宣传培训,加大格式合同认识力度。通过向社会公开征集“霸王条款”、合同格式条款点评内容、行政约谈等方式,积极向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宣传合同格式条款相关知识,引导相关企业自查自纠,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通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向社会消费群体广泛宣传《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广大消费者合同维权意识,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共印发宣传资料300余份。
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5人次,执法车辆14辆次,检查新区各类企业80余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收集备案7个行业的各类格式合同文本23份。立案查处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行为案2起,其中1起结案,1起正在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