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工程建设、技改、维修工作陆续开始,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燃、爆炸等事故的发生,集团公司安全委员会严格要求各单位、外聘施工单位、外委施工作业单位,在临近燃气工艺区、燃气管线、阀门井、调压器、燃气锅炉房或在燃气锅炉房、无消防设施、设备的场所进行焊接、切割、打磨等动火作业时必须按照集团公司《动火作业审批制度》的要求,经相关部门审批允许后,在采取科学有效的安防、监护措施的条件下,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同时,要求各单位专兼职安全员,配合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对辖区内的施工作业,进行监管,遇有违章、违纪,随时向安全监察部上报,严禁不查、不报、瞒报。切实加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