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8月31日,集团公司工会组织召开了集体协商会议,鄂尔多斯市人社局、总工会、康巴什区财政局、康巴什区人社局、总工会相关领导,企业方与职工方各14名协商代表及各单位职工参加了会议。
本次协商由集团公司工会主动发出要约,通过广泛征求职工的意见、建议且经双方沟通,草拟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及《集体合同(草案)》。会上双方代表对草案中需协商的内容进行了集中讨论。
协商会议主要讨论了企业与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职工探亲假及加班调休实施办法等切身职工利益的相关事宜,协商会上双方代表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集团公司制度等为依据,分别对协商的内容发表了意见建议,经过激烈的讨论,最终双方代表对协商内容全部达成一致,且表决通过了草案,现场双方首席代表已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
协商通过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及《集体合同(草案)》,将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审议无异议进行签订且向上级备案,同时在集团公司范围内进行公示。
集体协商目的在于规范企业工资分配行为,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通过合理协商实现企业与职工双赢,共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