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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纪执法为民 纠风治乱为民

作者:何韬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7-27 

“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从1848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庄严宣告开始,无产阶级的政党就为了人民大众的利益而前赴后继。毛泽东深情地说,共产党员是一种特别的人,他们完全不谋私利,而只为民族与人民求福利。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党的百年历史,就是一部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的历史,就是一部党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的历史。

  坚持人民至上根本立场,也是我们党抓纪律、抓作风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历史上,人民军队把“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确立为最初的纪律和规矩,在老百姓中树立起良好形象,使群众成为党和红军“真正的铜墙铁壁”。早在苏维埃时期,监察机关就“坚决地站在工人、雇农、贫农、中农、城市贫苦劳动群众的利益上”执行政策。新中国成立后,中央纪委把“巩固党同群众的联系”作为纪律检查工作4项主要任务之一,强调“纠正党员干部中不注意工作方法、不关心群众利益、不倾听群众意见、脱离群众、压制民主的错误的思想和作风,以及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使党真正成为群众所信赖和拥护的领导力量”。

  进入新时代,我们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中之重。铁纪护航脱贫攻坚,惩治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问题;闻令而动投身疫情防控大考,严查违反防疫纪律、落实防疫责任不力等问题;紧盯黑恶案件背后的腐败、责任和作风问题,铲除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通过一个个案件、一项项整治、一次次监督,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让群众满意是纪律建设、作风建设的价值取向和根本标准。当前,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具体表现为对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不断提高,对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要求不断提高。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纪检监察机关要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进一步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持续纠“四风”树新风;深化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做到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

  众力并,则万钧不足举也。正风肃纪反腐,既是为了人民,更要依靠人民,让群众参与到监督中来。应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让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让群众知道有监督、参与监督,不断增强群众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和效能,促进基层治理更加完善、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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