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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投案才是明智选择

作者:扶婧颖、秦华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21-02-17 

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公布了一组数据:2020年全国共有1.6万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6.6万人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主动投案人数较2019年增长54.5%。数字的背后,是反腐高压态势的强大震慑,也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和相关政策的强大感召。

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不会减。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总体框架初步形成,国际追逃追赃布下天罗地网。我们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犯了错误抹不掉、藏不住、躲不过已成为反腐高压态势下的普遍共识。今年以来,就有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李文喜,甘肃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宋亮等“老虎”相继接受审查调查;李金早、李伟、王勇、邓恢林等中管干部被“双开”;内蒙古煤田地质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振林退休近15年后接受审查调查;黄义德、齐柏成、陶亚文、梁作法等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回国投案。事实一再证明:只要搞腐败,就没有免罪牌,没有安全着陆,没有法外之地。

纪检监察工作是政治工作,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惩戒只是手段,救治才是目的。组织鼓励和欢迎犯了错误的同志主动交代问题,及早回头改过。纪律处分条例、政务处分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都规定,对主动投案、主动交代问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给予宽大处理。监察法规定,对涉嫌职务犯罪人员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情形,监察机关可以提出从宽处罚建议。日前,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秦光荣案时就指出:“秦光荣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的第一个投案自首的原省部级一把手。国家监委对秦光荣提出了从宽处罚的建议,检察机关对秦光荣构成自首、可以减轻处罚的意见予以认可。”

现实中,仍有一些犯了错误的党员干部对反腐败高压态势认识不深刻,把组织治病救人的良苦用心当成可以蒙混过关的机会;有的认为主动投案就是自投罗网、自讨苦吃;有的搞假投案、真试探,交代问题避重就轻,像挤牙膏那样,提示一点交代一点,跟组织耍花枪。这些态度和行为都是极其错误的。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扎实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入脑入心的警示教育等,让犯错误的党员干部及早回头,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重新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认真审核把关,综合考虑投案人的投案时机、供述内容、供述稳定性等因素,分析判断其真实目的,防止其借“投案”逃避惩罚。

“反腐败没有选择,必须知难而进。”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明确提出,要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坚定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做到态度不能变、决心不能减、尺度不能松,释放出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形成的叠加效应下,对于已步入歧途的“问题干部”而言,丢掉侥幸心理、放下思想包袱,相信组织、依靠组织,迷途知返、主动投案才是最好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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