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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镇村小微权力

作者: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  发布时间:2024-06-07 

    日前,我们在稻城县木拉乡对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进行“回头看”,乡财务分管领导罗吉泽仁说,开展以案促改后,乡里的财务管理规范多了,“我们认真分析了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健全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对审批手续、支出管理进行了规范,还定期对有关内容公开,打消群众疑虑。”

  去年5月,稻城县委巡察组在对木拉乡及其行政村开展常规巡察时,发现培考村账目存在诸多问题,预感问题严重的村原会计多某选择主动投案。

  经县纪委监委核查,多某利用职务之便中饱私囊,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以“务工费”“购买办公用品”等名义,先后从所负责村、合作社账户中套取公款69万余元。最终,多某因犯贪污罪、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1万元。

  坚持查办一起案件、解决一类问题、堵塞一批漏洞、治理一个领域,稻城县纪委监委督促乡镇党委、纪委分析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漏洞以及廉政风险点,完善村财乡管、村务公开制度。列出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村集体“三资”使用清单,指导村纪检委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做好日常监督工作,对相关问题早发现早纠治,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

  “两张清单列出了乡村两级干部该做什么、谁来做,规范了集体资金如何使用、用在哪,为我们算出了‘明白账’。”各卡乡财务分管负责人在全县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座谈会上说道。

  与此同时,县纪委监委以“案子”当“镜子”,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干部参加多某案庭审现场观摩活动,结合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以身边案警醒身边人。

  “看到村干部在虚荣心、攀比心的利诱下,自毁名节,我感到无比痛心和警醒……”木拉乡纪委书记高明俊在参加庭审现场观摩活动后感慨道。

  稻城地广人稀,农牧民群众多分布在偏远牧场和高山峡谷,为开展基层监督带来不小的挑战。为积极拓展监督渠道,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县纪委监委搭建了“数字监督”平台,公开村组监督联络员和“码上举报”二维码,同时设立“有事找纪检 廉花为您办”群众接访专栏(站点),线上线下相结合,着力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去年以来,稻城县纪委监委开展“纪巡监督”7轮次,督促乡村两级形成“小微权力清单”“‘三资’使用清单”184份,小微权力运行和“三资”管理进一步规范。通过“数字监督”平台公示乡村两级“三务”“三资”“三公”等1600余条信息。“有事找纪检 廉花为您办”群众接访专栏(站点)接访群众383人次,进行各类政策解答81次,回应和推动解决群众诉求302件,基层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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