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修桥收的集资款,跟村里催了多少遍,一直说很快就给,但拖了四年了,到现在也没拿到。”前不久,江苏省阜宁县纪委监委梳理12345平台有关信息时,这则署名计桥村张先生反映的问题线索引起工作人员注意。
通过查阅相关政策,工作人员了解到,自2018年《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实施后,农村路桥建设不准向农民集资。
“张先生所说的集资从何而来呢?拖了四年又是怎么回事?”带着疑惑,工作人员来到硕集社区计桥村实地走访。
原来,横跨射阳河、连接硕集社区和陈良镇的硕陈大桥于1999年建成通车。当年工程建设单位以入股方式,由各村通过村民“一事一议”程序,向每户筹集资金350元,用于支援大桥建设。2018年,县里推动相关款项兑付,大部分农户拿到了相关钱款,但还有16户并没有收到。
为什么至今仍有群众拿不到?村干部告诉工作人员,早已将村民的票据清单上报硕集社区。然而,社区工作人员却否认存在未兑付情况。
眼见调查陷入僵局,工作人员决定转变思路,到县交通、住建部门了解项目具体情况。
经与具体办事人员核对,工作人员了解到,2017年底,阜宁县成立工作专班,由县交投公司出资100万收购硕陈大桥股金,用于专项兑付群众款项,并要求硕集社区专款专用,于2018年完成全部工作。
掌握情况后,工作人员再次来到硕集社区问询当时办理情况。
“但凡是村里交过来的单据,我们都兑付了。”社区负责人拿出四年前所有的兑付记录。
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工作人员返回计桥村,找到当年的经办人村会计进行核实。
“唉,当年这十几户的集资账册底根确实在我这儿。收到收据后,我没按程序及时上交。又担心大家有意见,就跟他们说钱很快到位……”眼见工作人员找到自己,已退休的时任村会计交代了实情。
时任村会计等办事推诿拖拉、不严不实,导致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在找准问题症结、厘清责任归属之后,工作人员督促硕集社区协调专项资金,由专人于一周内将16户股金全部退还到群众账户,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同时,阜宁县纪委监委督促县交通运输部门对历年来该县所有集资修建路桥的项目进行全面摸排“回头看”,对发现的兑付不及时等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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